时间:2021/7/12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年4月4日14时05分许,张某兵(男,49岁,金湖县黎城镇人),饮酒后驾驶悬挂号牌为苏HYX3XX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金湖县黎城镇金湖东路黎东村黎东超市门前路段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民警对张某兵进行酒精检测仪呼气检测发现,其呼气酒精含量为mg/ml。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张某兵血液中乙醇浓度为.3mg/ml,涉嫌醉酒驾驶。民警在办理此案件过程中又查明,驾驶人张某兵此次系二次醉驾行为,他于年1月因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被事故处理中队查处,此次被查获时正处于缓刑状态。目前,驾驶人张某兵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关于“二次酒驾”的处罚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人生中有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

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

交警信息平台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

不分何时何地,即使间隔多年,

只要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

金湖交警提醒大家: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开车不饮酒,别以身犯险!

记者

金湖交警大队

编辑

董朦

审核

杨会生

多层带电梯洋房,生态品质楼盘,雅荷花园90一平应市加推中.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jinhuzx.com/jhxzfou/9436.html
------分隔线----------------------------